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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才保障政策

发布时间:2019-08-29 12:21人气:

一、人才落户
5-10年高端海外人才入境签证 
1、凡符合条件的外国高端大数据人才,可办理《外国高端人才确认函》,签发有效期5-10年的多次入境人才签证,并向其配偶及未成年子女签发相应种类签证。《河南省促进大数据产业发展若干政策》
人才落户手续
2、全面放开对高校毕业生、职业(技工)院校毕业生、留学归国人员和技能人才的落户限制。专科以上毕业生、职业(技工)院校毕业生,凭毕业证来郑即可申请办理落户手续。《中共郑州市委郑州市人民政府 关于实施“智汇郑州”人才工程加快推进国家中心城市建设的意见》
外籍高层次人才签证 
3、积极争取扩大外籍高层次人才申请办理R字签证(人才签证)范围,经认定的外籍高层次人才,无签证来我市的,允许其在抵达口岸后申请R字签证和Z字签证(工作签证),入境后根据工作需要和有关规定办理居留许可。。《中共郑州市委郑州市人民政府 关于实施“智汇郑州”人才工程加快推进国家中心城市建设的意见》
 
二、生活补助
 
500元–1500元月生活补贴 
1、出台青年人才普惠性支持政策,对新引进落户的全日制博士研究生、35岁以下的硕士研究生、本科毕业生和技工院校预备技师(技师),三年内按每人每月1500元、1000元、500元的标准发放生活补贴。《中共郑州市委郑州市人民政府 关于实施“智汇郑州”人才工程加快推进国家中心城市建设的意见》
2万–10万购房补贴 
2、落户后暂未就业或创业的,按上述标准发放6个月的生活补贴;对符合上述条件的博士、硕士和“双一流”建设高校的本科毕业生,在郑首次购房分别给予10万元、5万元、2万元购房补贴。 《中共郑州市委郑州市人民政府 关于实施“智汇郑州”人才工程加快推进国家中心城市建设的意见》
 
三、安居保障
 
高层次人才服务绿色通道
1、开辟人才服务绿色通道,设立服务专窗,为高层次人才发放服务绿卡,根据人才类别分别确定服务事项,明确办理流程、办结时限和责任人。《中共郑州市委郑州市人民政府 关于实施“智汇郑州”人才工程加快推进国家中心城市建设的意见》
人才公寓租住服务
2、通过政府统建、单位自建、出让国有用地、利用集体建设用地、盘活存量土地、整合安置房资源和公租房建设等方式,筹集建设人才公寓,供在郑工作的高校毕业生等各类人才租住。对在郑工作并拥有全日制本科以上学历、副高级职称(高级技师)以上的非郑户籍人才,在郑购买首套自住商品住宅,可免予提供社保或个税证明。政策来源同上
 
顶尖人才、国家级领军人才免租住房
3、对全职引进或新当选两院院士以及同等层次顶尖人才,除国家和省政府奖励外,给予不超过300平方米的免租住房。对全职引进或新培养的国家“千人计划”“万人计划”专家以及同等层次的国家级领军人才,除国家和省政府奖励外,给予不超过200平方米的免租住房。对顶尖人才、国家级领军人才在郑工作满10年且贡献突出的,无偿获赠免租住房。 《中共郑州市委郑州市人民政府 关于实施“智汇郑州”人才工程加快推进国家中心城市建设的意见》
 
(各级独角兽)企业人才公寓支持
4、对于企业经各级人社管理部门认定的人才提供人才公寓,具体支持流程参照《郑州市人才公寓建设和使用管理暂行办法》(郑政办〔2018〕49号)。《郑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关于印发郑州高新区加快独角兽企业梯度培育的若干政策的通知》郑开管〔2019〕19号
 
四、高端人才补贴
 
200万、500万元高端人才奖励 
1、助推高端人才集聚。对全职引进或新当选两院院士以及同等层次顶尖人才,除国家和省政府奖励外,给予500万元奖励。对全职引进或新培养的国家“千人计划” “万人计划”专家以及同等层次的国家级领军人才,除国家和省政府奖励外,给予200万元奖励。对新培养的两院院士等顶尖人才和国家“千人计划”“万人计划”专家等国家级领军人才,分别给予培养单位100万元、50万元奖励。《中共郑州市委郑州市人民政府 关于实施“智汇郑州”人才工程加快推进国家中心城市建设的意见》
20万、50万元突出贡献人才奖励 
2、 围绕产业链谋划人才链,到2020年,引进培养3000名科技研发人才、工程技术人才和经营管理人才等。经认定的地方级领军人才和地方突出贡献人才,分别给予50万元、20万元奖励。对满足企业生产经营管理、创新项目所需,拥有相关专业背景的急需紧缺人才,给予5万—10万元奖励。制定发布全市重点产业人才需求目录,根据产业发展情况实行动态调整。政策来源同上
 
20万–200万元社会事业人才奖励 
3、推进社会事业人才培养开发,到2020年,在社会事业领域引进培养1000名具有国内外专业领域领先水平的国家级领军人才、在全国具有较高学术造诣和行业影响的地方级领军人才、在专业领域成绩较为显著、具有较大发展潜能的地方突出贡献人才,分别给予200万元、50万元、20万元奖励。政策来源同上
10万–200万元高技能人才奖励 
4、 研究制定高技能人才激励政策,支持高校、职业(技工)院校、企事业单位选派技能人才参加国际国内技能大赛,对获得世界技能大赛金、银、铜牌和优胜奖的选手,分别给予200万元、50万元、20万元、10万元奖励;对获得“中华技能大奖”“全国技术能手”和“中原技能大奖”的高技能人才,分别给予200万元、50万元、20万元奖励。政策来源同上
5万–10万元海外人才工作站奖励 
5、开展“智汇郑州”海外行、城市行、高校行等人才对接活动,组织园区、用人单位到境内外人才集中城市开展专项引才。依托留学生组织、华人华侨社团、企业驻外机构和人才中介机构等,设立海外人才工作站,畅通海外高层次人才来郑创新创业渠道。对经过考核成效显著的人才工作站,给予5万—10万元奖励。政策来源同上
 
种子独角兽企业核心人员奖励
6、对种子独角兽企业高管、高端人才缴纳个人所得税形成的地方贡献实施奖励,按区级留成部分的50%给予奖励,每年每家企业可支持3人,由企业自主专项用于高管、高端人才的住房、交通、教育等支出。《郑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关于印发郑州高新区加快独角兽企业梯度培育的若干政策的通知》郑开管〔2019〕19号
 
准独角兽企业核心人员奖励
7、对准独角兽企业高管、高端人才缴纳个人所得税形成的地方贡献实施奖励,按区级留成部分的60%给予奖励,每年每家企业可支持6人,由企业自主专项用于高管、高端人才的住房、交通、教育等支出。《郑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关于印发郑州高新区加快独角兽企业梯度培育的若干政策的通知》郑开管〔2019〕19号
 
独角兽企业核心人员奖励
8、对独角兽企业高管、高端人才缴纳个人所得税形成的地方贡献实施奖励,按区级留成部分的80%给予奖励,每年每家企业可支持10人,由企业自主专项用于高管、高端人才的住房、交通、教育等支出。《郑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关于印发郑州高新区加快独角兽企业梯度培育的若干政策的通知》郑开管〔2019〕19号
 
五、家属安置
 
永久居住证申报
1、完善永久居留证申报渠道,对入选国家“千人计划”“中原百人计划”等重点引才计划备案项目的外籍高层次人才及其配偶、未成年子女,可直接通过有关部门向国家部委推荐申报永久居留证。在华高校外国留学生,毕业后在中国(河南)自贸区创新创业的,可申请2至5年私人事务类居留许可,进行毕业实习及创新创业活动。《中共郑州市委郑州市人民政府 关于实施“智汇郑州”人才工程加快推进国家中心城市建设的意见》
 
六、人才培育
 
企业家培育
1、开设“智汇郑州·企业家论坛”,邀请国内外知名企业家、专家、学者介绍管理经验,增强企业管理者驾驭市场和管理企业的能力,着力培育企业家精神。加大企业家出国(境)培训力度,定期选派企业家到国(境)外学习交流,提升国际视野和创新素养。实行企业家培养导师制度,选择知名企业家担任导师,对成长型企业家提供指导、咨询和建议。开展郑州市杰出贡献企业家、创新成长型企业家评选活动。《中共郑州市委郑州市人民政府 关于实施“智汇郑州”人才工程加快推进国家中心城市建设的意见》
1000名专业骨干人才培育 
2、加快培育1000名左右网络传媒、城市规划设计、市政管理、环境工程、社会工作等方面专业骨干人才,形成与建设国家中心城市相适应的社会事业人才队伍。《中共郑州市委郑州市人民政府 关于实施“智汇郑州”人才工程加快推进国家中心城市建设的意见》
高技能人才培养选拔平台
3、大力开展郑州市百万职工技能比武和职业技能竞赛活动,搭建高技能人才培养选拔平台。完善职业教育和培训体系,深化产教融合、校企合作。政策来源同上
 
建设海外人才培育基地
4、充分发挥航空港区、郑东新区、经开区、高新区留学人员创业园载体作用,吸引归国留学生来郑创新创业。依托欧美同学会、中国创客领袖大会、美中药协年会等主题峰会,吸引各类国际组织、学术论坛落户郑州。鼓励外资研发机构与我市高校、科研院所、企业共建实验室和人才培养基地。开展外籍人才融入郑州培训计划,对长期在郑外籍人才进行社会融入学习培训。政策来源同上
增设博士后及院士工作站并给予奖励
5、加大院士工作站建设力度,到2020年,新建30家院士工作站,对批准建立的院士工作站,给予最高100万元资助。加大博士后工作扶持力度,经批准设立的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和省、市级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可分别享受最高100万元、50万元、20万元资助。到2020年,各级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创新实践基地)达到100家。政策来源同上
搭建人才交流合作平台
6、组织海内外高层次人才招聘、项目推介和创新创业项目路演,开展高层次人才日常沟通联谊、座谈交流和建言献策等,搭建人才交流合作平台。组建郑州市专家咨询委员会,定期举办高端论坛,围绕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战略规划和实践问题开展调查咨询论证,为人才发挥作用搭建平台。建立300名由各行业知名学者组成的专家信息库。政策来源同上
 
七、其他
 
10万–50万人才中介组织奖励 
1、 大力引进国内外知名猎头公司等人才中介组织,提高人力资源服务的专业化、市场化水平。将人才服务纳入政府购买服务的指导目录,充分发挥猎头公司等人才中介组织引才聚才作用,有针对性地寻访和引进高层次人才,为我市全职引进顶尖人才、国家级领军人才、地方级领军人才的中介组织,经认定考核后,每引进1人分别给予50万元、20万元、10万元奖励。《中共郑州市委郑州市人民政府 关于实施“智汇郑州”人才工程加快推进国家中心城市建设的意见》
 
探索设立创业风险援助资金
2、对在创新创业综合体或创新型孵化器内注册、创业活动持续1年以上、创业失败的在孵企业,其核心团队成员缴纳社会保险满1年、未实现就业的,市级财政对其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用给予50%补贴,并给予最长不超过6个月的失业保险金。《郑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发展众创空间推进大众创新万众创业的实施意见》郑政〔2015〕30号